家父長主義

最近在念Feinberg的傷害原則,中文翻做范伯格。
法哲學好像也要念這個,因為跟刑法有關。
總之就是有關傷害別人,侵犯別人,傷害自己,跟harm as nothing。
這一切對我來說都是似懂非懂,
像在夢中的感覺。

重點是Paternalism,家父長主義。
意思是法律對個人的干涉凌駕於個人的意願與意志上,
因為法律/ 國家就如同家父長,
對於個人自由或利益的侵犯都是為個人好。

雖然還提到軟硬之分,
但這個詞在台灣滿紅的,社論經常可以看到,
想想,髮禁是一種家父長制的產物,
以前老郭也說KMT是非常家父長制的,不知道是否指這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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